在韓國遺失護照怎麼辦
在韓國遺失護照,回得了家。要留意的是順序,以及一個無法收回的決定。
無法收回的是向駐韓國台北代表部報失。報失之後,即使護照隔天被送到警察局,也不能再使用。向韓國警方報案是另一回事,不會讓護照失效。
入國證明書本身並不貴,美金5元,效期30天,比多數國家的臨時證件寬裕。真正的代價在回國之後。
重點整理
| 核發的證件 | 入國證明書(僅供返回臺灣,效期30天,限有戶籍國民) |
|---|---|
| 韓國受理據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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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處理時間 | 請先向辦事處確認。 |
| 規費 | 美金5元 |
| 應備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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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是否需要韓國報案證明 | 需要 — 警方不願開立時,可用遺失護照說明書代替。 |
| 報失後是否失效 | 是 — 報失之後才找到的護照,一樣不能使用。 |
| 代表部/辦事處 | 駐韓國台北代表部(首爾)6F Gwanghwamun Building, 149 Sejong-daero, Jongno-gu |
| 電話 | 02-6329-6000 |
| 受理時間 | 週一至週五 09:00–11:30/13:30–15:30 |
| 是否需要預約 | 請先向辦事處確認。 |
| 回國後補發規費 | 新臺幣1,300元 |
| 回國後作業時間 | 11個工作天 |
| 遺失後的限制 | 補發護照效期最長5年。10年內遺失兩次以上,可能審查最長6個月,核發效期為1年半至3年。 |
先找,還是直接補辦?
遺失臺灣護照的成本,不是在首爾付的,是回國後才付的,而且可能跟著你十年。
第一,補發的護照效期最長5年,不是10年。等於少掉一半的使用年限。
第二,10年內遺失兩次以上,可能被審查最長6個月,核發後的效期落在1年半到3年之間。第二次遺失和第一次遺失,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件事。
如果這不是你第一次遺失護照,那麼先花幾天找,值得認真考慮。
另外三種情況也值得先找:接下來要去第三國(入國證明書只能回臺灣)、護照裡有還要用的簽證、或是連同包包、皮夾一起遺失——一起掉的東西,往往也會被一起送到失物招領。
如果你很快就要回臺灣,那就直接辦。美金5元、效期30天,是相對輕的落地方式,30天也比7天的臨時證件多出不少餘裕。
有一點不會因此改變:報失之後才被找到的護照,一樣不能使用。決定的那一刻就是報失的那一刻。
我們查到的官方資料沒有寫入國證明書的處理時間。出發前請先向辦事處確認,尤其是你已經訂好機票的話。
在韓國到哪裡辦
韓國有兩個受理據點。駐韓國台北代表部位於首爾鍾路區世宗大路149號光化門大樓6樓。釜山辦事處位於釜山中區中央大道70號東遠大樓9樓。
釜山辦事處同時受理濟州、大邱、光州地區的案件,這些城市沒有另設據點。
釜山上午可直接臨櫃,下午採預約制。
需要準備申請書、2吋白底照片2張,以及中華民國身分證。韓國警方的報案證明也要帶;如果警方不願意開立,可以用遺失護照說明書代替。
首爾非上班時間的緊急聯絡電話是 010-9080-2761。
去辦事處之前
先向韓國警方報案。可以透過경찰민원24線上辦理,也可以到任何一間警察局。不收費,受理證明當場開立。
報案不會讓護照失效,它只是一份「遺失」的紀錄。
報案證明是申請入國證明書的必要文件之一,先辦好可以省掉一趟。
韓國的拾得物保管6個月。飯店、餐廳、計程車行收到的東西,要幾天才會進到韓國的失物系統。當天沒找到,不代表一週後再查也沒有。
如果你是在韓國長期居留而非短期旅遊:取得新護照後,必須在15日內向出入境管理機關申報新的護照號碼(出入國管理法第35條),未申報最高可處₩1,000,000罰鍰。短期旅客不適用。
回國之後
回國後補發護照,規費新臺幣1,300元,作業時間11個工作天。
效期最長5年。如果過去10年內已經遺失兩本以上,會進入最長6個月的審查,核發效期為1年半至3年。
把這件事放進判斷裡:如果原本的護照還剩8年,報失等於提前好幾年重新申請、重新繳費。人在首爾趕飛機的時候,很容易忽略這一段。
常見問題
補發的護照效期是幾年?
最長5年,不是一般的10年。這是報失之後的限制。
如果這是我第二次遺失護照呢?
10年內遺失兩次以上,可能被審查最長6個月,之後核發的效期為1年半到3年。
韓國警方不開報案證明怎麼辦?
可以用遺失護照說明書代替。
濟州或大邱有據點嗎?
沒有。濟州、大邱、光州都由釜山辦事處受理。
資料來源
資料查核日期:2026-09-22。
